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4-1地块和06-1地块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4-1地块和06-1地块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02-01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4-1地块和06-1地块监理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龙潭路以西、丝绸街以北、灵山大街以南、致富路以东。
2.4建设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82197.12㎡。其中04-1地块1#商业楼建筑面积为17017.34平方米,2#商业楼建筑面积为16625.43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7864.97平方米,06-1地块1#住宅楼建筑面积为7893.61平方米,2#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361.5平方米,3#住宅楼建筑面积为5008.87平方米,配套公建楼建筑面积为483.5平方米,换热站建筑面积为101.66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为12.25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10827.99平方米。
2.5工期要求:4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质量技术要求。
2.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本项目06-1地块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的监理服务。第二标段:本项目04-1地块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的监理服务。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63万元 ,监理费费率0.9%;第二标段:96.6万元 ,监理费费率0.9%。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 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以标段顺序为准(即在第一标段中标,第二标段将顺延第二名中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4月3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街道财源大街120号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李经理
7.2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张雨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财富中心商务楼406室
E-mail: ******
电话/传真: ******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利民; 联系方式:******。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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