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涉及14条荔湾区重要道路,覆盖芳村大道全线、花地大道北、陈家祠段、沙面段、大湾区艺术中心段、彭城路及水厂路段、鹤洞路7个重要地段;以及龙溪大道、洲头咀隧道、东风西路荔湾段、南岸路、中山八路及黄沙大道6个重要路口。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道路沿线的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外墙清污修补、雨棚及防盗网改造、空调机罩改造、管线规整、废弃设施清除、立水管改造、“三线”整治、第五立面修整及广告招牌整治、非机动车停放、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慢行空间节点改造等。
4.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2736.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5.12万元,预备费130.31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
1.监理服务内容:
(1)施工前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协助业主办理场地移交、办理相关许可证照、报建报批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2)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阶段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度款审核、检验监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工程变更等)的监理工作及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相关协调、征求民意等工作。
(3)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服务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结束,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建设所包含的全部时间。
4.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报价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报价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小写)595199.20元(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壹佰玖拾玖元贰角)。报价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10.00%-20.00%。
2.报价要求:报价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工程监理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1)工程监理费用的支付:根据本项目的进度要求支付相关工程监理费用,监理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结合下浮率(为中选人报价所报下浮率)计算,工程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复杂程度系数暂定为1.0,高程调整系数暂定为1.0。
(2)结算:最终工程监理服务费按照上述约定计费基数计算方式和下浮率进行结算,若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照签约合同价包干。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450元(大写:壹仟肆佰伍拾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3月12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3月16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3月18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管理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2日
点击下载: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监理询比文件.docx